- 支持把无罪之人打入天牢,坐冤枉狱:短的一两年,长的甚至达数十年!
- 为一些小恩小惠,而自甘“卖(民)主求荣”!
- 眼看老弱病残流落街头,而无动于衷 - 不,说错了,不是无动于衷,而是主动地以选票,明确地表明支持如此惨绝人寰的局面!
只要是稍有丁点人性的,看到你们如此欺凌弱小,都会气愤填膺,何况是老天!
你们的手,沾满了这人间地狱的血。
你们不是身不由己。你们是有意识地做出抉择!
所以。。。
你们根本脱不了干系!
你们不是旁观者!你们是共犯!
是刽子手持着的那把刀!
成语“天打雷劈”,指的,大概就是这种局面吧:
注:还好本走狗,多年来合法贪污,已累积了不少不义之财。有够笨的新加坡奴才们,你们的钱,我已榨干了!看来,是时候 abandon ship, 远走高飞,把你们这群傻蛋一脚踢开,逃到国外享清福了!时辰到!本走狗先告辞了!闪人咯! 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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